湖南文理学院
2018-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转评
公 示
在2018-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部分发放之后,我校有部分获资助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休学(其中,国际学院1人休学;经管学院2人受处分;新黄金城6677331人受处分;艺术学院1人受处分、1人休学;计电学院1人休学),根据《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的规定,他们国家助学金资格需转评(转评指标保留在原学院、转评学生获资助等级不变)。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、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,拟将以上学生2018-2019学年度春季学期部分助学金转评至国际学院田迷等7名同学,现予以公示(转评名单见下表),公示期为2019年4月16-18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请向学校资助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736-7187099。
转评学生名单
一等助学金